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蓝珀手镯竟是塑料逛艺博会却买到假手镯(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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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艺博会举办方认为不需赔偿 今日,邵女士向记者展示了所购买的商品和检测证书。邵女士说,商家已撤柜,消费者很难找到商家索赔,展会主办方负有追
艺博会举办方认为不需赔偿
今日,邵女士向记者展示了所购买的商品和检测证书。邵女士说,商家已撤柜,消费者很难找到商家索赔,展会主办方负有追责和赔偿的责任,“我们只希望退3 000元,并没有其他太多要求。”
记者随后联系到艺博会负责人余先生。余先生解释说,曾联系过商家反映消费者诉求,但商家没有理会。他认为,平台只是提供交易的场所,无法对所有进展会的经销商进行质量把关,消费者在购买时应该谨慎,平台更不应负有赔偿责任。若消费者坚持要求赔偿,应提供证据证明送去检测的手镯就是当时在展览会上购买的手镯。
同时,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销售商上海云琪珠宝首饰公司负责人孙先生。孙先生回应说,当时参展的商品仅是工艺品,并不是宝石,具体情况需要向公司进一步求证。
律师说法:主办方拒绝赔偿理由不成立
佛山日报天天315公益律师团成员蔺存宝律师指出,首先,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四十三条,消费者在展销会、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,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;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,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、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,展销会的举办者、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,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。如果消费者能够证明她所买的假手镯确实是在展销会期间购买的,消费者有权向主办方进行追偿。
其次,由于消费者并不掌握参展的商家信息,其信息为主办发所有。因此从维权便利角度来讲,消费者可以向举办者追责。
文章来源:《塑料》 网址: http://www.slzzs.cn/qikandaodu/2021/0507/1159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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